4.
兴许是运气不好,也是这天气刚刚回暖,和曾顺心并马而行后,狗再也没有看到那样大的雄鹿。小麝倒是有几匹从眼前过去,然而看看都像刚离开母兽不久,真杀了还不够损阴德的。
在林中搜寻许久,倦鸟都开始逐渐归林了,日光斜在树林里,牵出来两道长长的并辔的影子。狗后来随意放了几弓,也只猎到两只彩光斐然的锦鸡。他把一只锦鸡抛给曾小公子,道:“天色晚了,回去吧。”
倒是小公子,在回去的山路上停了马,把不慎掉落在草丛里的小雀儿送回了巢穴中去。
狗调侃他:“人来围猎都是杀生,就你是来当观音菩萨的。”
曾顺心正望着树顶,闻言低了头:“我看它怪可怜的……这么小小一只。”
“好了。这小鸟儿必然会平安长大的,赶紧下山吧。”狗又忍不住笑。
边笑着催他边想:奇怪了,自己今天怎么这么爱笑?
看到狗和曾顺心一起策马回场,众人神色各异。认识他俩的,心中暗道国公府和镇远侯府何时亲近起来了;只认识其中一个的,尤其是狗那群酒肉朋友,哄哄然上来就问这位公子是谁。
国公府的亲眷脸色有些不妙。曾二小姐更是个藏不住事儿的性子,一双眼睛瞪得三春杏子儿一样圆。她不像曾顺心年纪小不知事,虽然国公府与镇远侯府素无深交,但镇远侯府上出了个荒唐的二公子,此事在上京城早就不是什么秘密。寻常交游都怕被狗带坏儿郎,何况弟弟刚刚成了个坤泽,若再不小心谨慎,恐怕小子遭他骗了还要给他数钱。
因此小公子刚下马,就被母亲和姐姐拉过去细细盘问去了。
镇远侯夫人倒是心宽,看不见众人的眉目官司。她望着儿子下了马,脚边堆着的猎物比其他子弟只多不少,就当他是玩得尽兴了,抬手就把人叫过来:“梁梁,来。”
狗走上来行了个随意的礼,在侯夫人身边坐下,听着侯夫人问他有没有累着,怎么去了这样久,猎到了什么好物儿。
狗一一回答,眼睛却时不时往国公府的帷帐那边瞟去。
那边小公子坐得端端正正,手摆在膝盖上,一左一右坐了两个女眷,都在对他说话。距离有些远,加上帷布被风吹得一起一伏,狗看不太真切,只隐约看见那小公子好像有点急切,不知道说到什么激动处,一张白玉一样的脸倒涨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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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
宴歇回程,狗跟着母亲的马车。国公府的车队原本在前面,但曾小公子勒住马,在路边上等住了他。
“今天多谢你,你想要什么回礼呀?”
“多大的事儿,哪里值当谢了又谢的。”狗落后车队一步,与他骑马走在道沿,摆摆手不大在意道。
“那不成,人要有来有往才好。”
“我倒也不缺什么……”狗正想这小孩儿倒是个实心眼子,瞥眼看见小公子头上的镶金缕玉的冠子,便长臂一伸,去拔了他发髻上的金簪。
没了金簪,冠子自然要掉。曾顺心忙忙用手扶住金冠,向他投去一个疑惑的眼神。
“回礼。”狗把金簪往半空里一抛,又稳稳接住。
他素来轻薄惯了,做这样的事简直顺手拈来,又觉得同为男子,越发没什么顾忌。
曾顺心眼睛盯着那根被握在他手里的簪子,回过味儿来脸都臊得红透了,把头转过去装作看风景。偏偏狗还问他:“你怎么耳朵这么红,觉得热了吗?”
狗一向是个没有心的,他过了今日又有别处的乐子可以寻,便也把这场际遇丢开了。除了偶然在来往的帖子里看到曾顺心的名字,也会提笔回一两句不咸不淡的话。
这日春风楼的小弥学了一支新曲,狗招了好一群纨绔,去听她“春风第一唱”。狗坐着二楼临窗的位置,楼外就是仲春垂柳,飘飘荡荡。小弥一张圆圆的脸搽得海棠花儿相似,在对过弹着琵琶。听到兴起处,狗把冠子上的玉兰花儿簪子拔下来,掷在小弥的裙裾上,又胡闹起来为小弥筛酒,让罗家的公子捧果,说是敬她天籁之音。
这边狗听完一曲,酒足饭饱刚回府,国公府三公子的拜帖就来了。一手娟秀的字,邀他明日过府赏花。
左右闲着也是闲着,他即刻回了帖说一定去。
去到国公府,才发现曾顺心只邀了他一个。小院里海棠树下,设了一桌精巧的席面,边上焚了香温着酒,显然主人家准备得细致万全。海棠花开得正正好,风一过扬下几点红粉,落在人的衣褶间。
“好用心的席面,怎么不多叫些人?”狗拍手道。
“人多了闹得慌。”小公子脸上带着点笑。
“就你和我,不然我从春风楼叫个人来唱曲儿,你不知道,有个叫小弥的……”
“不必!”小公子骤然抬头。
狗被他吓了一跳:“哎哟,这是怎么了?不想要咱们就不叫了。”
“没有……我是说,我一向不听曲子词。”
“好,听你的,那咱们就只喝酒赏花。”狗点头应允,心想他怎么年纪轻轻这么正经。
景致席面一切都好,连杯中斟的酒都是上等的桂花佳酿,只那边上随侍的丫鬟小厮未免太多了些,每个人都莫名地紧绷着一张脸。但狗觉得也许人家家里规矩如此呢,便也没有说什么。
那春日熏风把花瓣带得各处飞扬,落在酒盏里,也落在两人的头上肩上。曾顺心替狗斟酒,顺手拂去他肩上的落花。
“簪子呢?”他骤然收手。
“啊?什么簪子?”狗被打个措手不及,挠着头不知他为什么突然发作。
“你拿走的金簪。”
“哦——那个我记得是在……”
“小弥的头上。”小公子语气平静地说。
“啊?不能吧。”
“那是我府上定造的款式,外头绝寻不见的”,曾顺心深吸一口气,“我家管家说,瞧见春风楼的小弥姑娘,头上也有一支。”
“那支玉兰花儿小金簪子?”
小公子不说话,生硬地点点头。
狗看他一脸不虞,知道是闯了祸了,把人家的东西转送本来已经不对,何况对面还是个歌伎,他们这样儿的正经人家最是在乎声名清正,自然该动肝火。
思及此处,狗做出讨好的笑脸,拉住人的袖子:“对不住对不住,我昨儿酒喝多了,脑子不清楚,做的混账事。我去跟小弥说,让她把簪子还回来。”
“不要了。”
“啊?”
“我不缺这一根簪子,让她熔了,随便去打个什么首饰,只不要让人知道是国公府出去的便了,”曾顺心说着说着把头低下来,声音闷闷的,“我就是有点难过。”
“怎么?”
“我的东西,你拿去送人。”
狗看小公子一双大眼睛莹莹闪烁,似乎有一包眼泪要掉,又被他自己硬生生忍回去了,一时也慌了。
“对不住对不住,都是我混账,我该死,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。”
“真的?”曾顺心望住他,“你给我立个字据。”
狗到底还是心甘情愿地立了个字据。他一手烂字写坏了三张纸,最后小公子看不过眼,自己提笔写了,只让他署个名儿,一式两份,各自保管。
那天狗走出国公府,怀里揣着一张字迹清秀的字据,发冠上还插着一根新簪子,金簪顶上隽着一颗小小的朱砂一样的红宝石。